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强化学位论文质量建设,制定更加符合学科特点的学位论文撰写规范,5月19日上午,在研究生楼312会议室召开了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修订工作研讨会议。各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参加会议,会议由研究生学院常务副院长郭长虹主持。
会上,郭长虹首先介绍了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修订工作的基本背景、核心目的和主要内容。研究生学院副院长刘立柱宣读了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修订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化学化工学院院长李刚担任自然科学组组长;世界史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原学科带头人、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张晓校担任人文社会科学组组长;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科带头人及部分优秀教师担任组员。
会上,法学院、美术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国际美术学院分别针对各自学科特点同与会专家进行了深入地交流。经讨论,会议认为,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形式规范应全校统一;二是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撰写规范既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各项要求,又要与学校的总体规范保持高度一致。
会后,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两个工作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修订的具体细节和工作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