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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暑期研究生留校住宿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7年07月05日 14:0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7年暑假研究生留校住宿统计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学校整体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暑假期间江南校区不提供住宿安排,江北校区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留校:
   1、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实验的;
   2、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竞赛或活动需集中训练的;
   3、因家庭困难原因,无法回家的;
   具体要求:
   1、研究生暑假留校住宿的管理工作本着谁同意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学生所在培养单位的主管领导、导师和专兼职辅导员老师负责管理工作;
   2、每个年级或者专业至少安排一名研究生学生干部负责,须每天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向导师或培养单位报告安全状况;
   3、研究生外出或夜不归宿要请假,导师或培养单位要做到对学生在校情况时实掌控;
   4、留宿研究生须严格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对不遵守规定的学生,学校有权力停止其在校住宿资格;
   5、经学校批准留宿的研究生,一旦学习、科研或活动任务完成,应及时离校。
   6、所有暑假住宿学生须签订《暑假留校住宿研究生安全承诺书》
   学生留校住宿登记表上报时间:2017年7月10日16点前,上报纸质版材料:《暑假留校住宿研究生安全承诺书》和《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楼411,联系人:刘勇,联系电话:8806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