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1、通过典型宣传教育,发挥典型人物的榜样和示范作用,在全校研究生范围内掀起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2、充分发挥各级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职能,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
3、为我校研究生群体开辟一个彰显独特个性和能力本位的人物评比舞台。
二、活动主题及口号
活动主题:青春 自强 创新 奉献
活动口号:2017年 谁是我们的骄傲
三、组织机构
主办: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
承办:校研究生会
协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分会
四、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籍博士、硕士研究生
五、年度人物评选类别及标准
1、自强之星:面对家庭的贫困,面对自身的疾患和残疾和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挫折,不甘消沉和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前进。
2、科创之星: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品学兼优,事迹典型,机智且有善于质疑的精神和冷静思考的能力;积极参与科研与教学工作,成果突出,并获得校级以及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在国内外发表有影响的论文或著作,在同学中起到的模范带头作用。
3、阳光之星:个性阳光、率真、健康、团结同学,爱好广泛,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用自己的行动来感染周围的同学和老师;充满爱心,热心于公益社会事业,能够以独特的人格魅力、精神品质,及对生活的热爱温暖自己和他人。
4、责任之星: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负责,尽职尽守,在同学中具有很高的威信和感召力;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学校和社会;在重大事件中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勇挑重担。
5、奉献之星:能够不计所得付出爱心,积极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长期坚持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关心同学,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能够积极主动帮助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有需要的同学。
6、文艺之星: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能够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艺术活动,用艺术感染广大同学并深受同学喜爱,代表学校参加市、区、省、国家有关艺术比赛,并取得优异的成绩。
7、体育之星: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活动,成绩特别突出;代表学校参加市、区比赛中,顽强拼搏,积极进取,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市、省、国家赢得荣誉。
8、孝义之星:能够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实践的楷模,倡导互助、奉献、诚信的社会风尚,传承敬孝、仁义、感恩等传统美德。
六、报名方式:
1、报名形式:采用个人报名,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形式。
2、名 额:每个培养单位至少推荐2名(类别自行决定)。
3、报名要求:
申请者填写《“青春·榜样”哈师大研究生2017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个人申请表》另附个人详细事迹材料(一式5份,不低于1000字),高像素个人彩色电子版生活照片1张,须提供电子版本。另附: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所获荣誉复印件。须统一使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
4、负责人:刘佳,联系方式:18846428141,邮箱:2504715773@qq.com。
5、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25日
6、材料上交地点:研究生院楼411、406室
七、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尽量发掘感动的不同层面,努力做到校内师生广泛参与。评选活动初步拟定三个阶段。入围研究生须通过公开展示答辩的方式评选。
第一阶段:首轮宣传,人物事件材料收集
1、宣传阶段
宣传方式:
(1)校广播台(倡议书)
(2)宣传海报、宣传条幅和微信公众平台
(3)校园网(发布《“青春榜样”哈师大研究生2017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方案》及倡议书)
2、资料整理和核实
学生参评者的推荐表汇总到研究生会,由组委会对参评者的材料进行初步整理核实。
第二阶段:遴选产生候选人、并宣传报道
第二轮宣传由组委会对已报名的参评者的材料进行整理核实,并从中遴选符合要求的人物事件产生若干名候选人,并对人物事件作相关报道和宣传。
第三阶段:颁奖典礼、后期宣传
八、奖励
“青春·榜样”哈师大研究生2017年度人物”荣誉证书和奖品。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
研究生会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