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科学规划研究生住宿方案,合理调配寝室资源,便于日常管理。避免出现新生开学集中办理研究生入住寝室紧张局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决定在2018级研究生入学前做好住宿情况统计工作,学校根据统计结果提前分配寝室,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
2018年6月22日—27日。
二、统计范围
2018级全日制中国籍(含之前办理休学、保留学籍复学学生)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具体要求
1、各培养单位可通过微信群、QQ群、电话、邮箱、导师等多种渠道联系学生,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
2、统计工作务必认真,数据结果务必准确。
3、特殊情况研究生,如:残疾、怀孕等需在统计表中“备注”栏注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做特殊处理。
4、统计结束后,个别学生却因特殊原因住宿统计有变更请于8月25日前将申请发到指定邮箱:122077739@qq.com。学生个人申报住宿后,开学后如不住宿且未按要求提交变动申请和无合理理由,研工部将不予开具退费证明。
5、告知不住宿的学生不必将住宿费存入所发的中国银行卡内。
6、需提前告知不住宿学生准备走读手续所需材料:
(1)不住宿学生于每年9月份办理走读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走读手续办理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必须材料为:《走读申请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身份证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选择性材料为: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因病需提供医院诊断书或病例复印件。
7、非全日制学生不在假期授课(与全日制一起授课)的情况请培养单位在6月26日前一并统计。如是假期或周末授课不需要统计。
8、相同学院同学间有意向住到同一寝室的,需在统计表中“备注”栏注明。如:A、B、C、D同学间欲住一个寝室,在每一位学生“备注”栏均注明“A、B、C、D”即可。
9、本校应届考入我校继续攻读研究生,行李物品可在7月1日后持录取通知书到研究生公寓办理入住,搬入后不允许逗留,必须离校,9月份入学后方可入住。理工科需要假期做实验的在履行手续后可假期住宿学校。
10、2018级研究生同学在看到通知后,也可自行联系本培养单位。
11、《2018级研究生住宿情况预统计表》发送电子版表格即可,发至邮箱:122077739@qq.com,联系人:刘勇。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