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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9年06月06日 08:2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开展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结题工作,2012年以来立项未按期结题的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20142015年立项未按期结题的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2018年申请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需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及时结题,现将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上交要求

1.《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验收报告》(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2.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验收报告电子版发送至y88060772@163.com

4.材料上交时间及地点:2019611日,由各学院统一上交至研究生院427室。

5.联系人及电话:杨翠屏  88060772

二、相关说明

12018年以前未按期结题的项目依据原《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附件2)及原《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进行结题。

22018年申请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按《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哈师大发〔201851)及《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 哈师大发〔201852)进行结题。

3、对于不按期结题和完成质量不高的项目,项目申请人和负责人不能申请2019年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

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验收报告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

附件3: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4: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 哈师大发〔201851)

附件5: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 哈师大发〔201852)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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