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哈师大发【2018】52号)(附件1)的要求。现进行2019年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评选工作,要求如下:
一、资助数量和额度
项目分为学术创新项目、实践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项目三类。每类项目又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1—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0.5—1万元,2019年拟择优资助70项左右。
二、申报条件
1.2019年申请人仅限于我校全日制非毕业年级硕士研究生,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无违纪违规、挂科等情况;
2.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的导师,每名导师原则上只能指导1个项目;
3.申请的项目应是研究生独立设计的创新选题,项目选题须与本人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相关;
4.申请的创新创业项目应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关,项目的核心技术应来源于申请人的研究成果且比较成熟,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或改进市场上已有的产品;
5.项目选题新颖或具有前沿性,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解决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可行;
6.项目负责人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7.申请经费及预算安排合理。
三、评审程序
1.项目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初评,研究生学院组织复评,评选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2.各培养单位将评选项目报研究生学院。
3.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对初评通过的项目进行复评,评审结果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4.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导师不能申报。
四、申报材料上交要求
1.纸质材料:
(1)《2019年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5份;
(2)《硕士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加盖公章。
(3)项目申请人及其导师前期研究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电子材料:
(1)附件2以申请人名字命名;
(2)附件3以学院名称命名。
(3)以上电子材料压缩打包,以“学院名称”+“2019年硕士创新基金”命名,发送至y88060772@163.com。
3.材料上交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11日将申报材料上交至研究生院楼427室(以学院为单位上报)。
4.联系人:杨翠屏 电话0451-88060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