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开展2018年立项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的结题工作(2012年以来立项未按期结题的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2014、2015年立项未按期结题的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2019年立项已具备结题条件要求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可一并结题验收),项目结题验收需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现将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上交要求
1.《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验收报告》(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2.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者成果已被接收,需提供录用通知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
4.验收报告电子版发送至y88060772@163.com。
5.材料上交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15日,由各学院统一上交至研究生院427室。
6.联系人及电话:杨翠屏 88060772。
二、相关说明
1、2018年以前未按期结题的项目依据原《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附件3)及原《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附件4)进行结题。
2、2018年申请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按《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哈师大发〔2018〕51号)及《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 哈师大发〔2018〕52号)进行结题。
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验收报告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附件3: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2015版)
附件4: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5: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 哈师大发〔2018〕51号)
附件6: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 哈师大发〔2018〕52号)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