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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年寒假期间研究生留校住宿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27日 08:57

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9—2020寒假研究生留校住宿统计工作现已开始,现进行初步统计,待学校整体安排出来后研究生学院根据住宿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严格把关
   1.导师指导下进行实验的;
   2.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竞赛或活动需集中训练或有阅卷任务的;
   3.外省份因家庭困难原因,无法回家的;

   二、江南校区不提供住宿。

三、具体要求:

1.研究生寒假留校住宿的管理工作由学生所在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导师和专兼职辅导员老师负责

2.每个年级或者专业至少安排一名研究生学生干部负责,须每天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向导师或培养单位报告安全状况

3.研究生外出或夜不归宿要请假,导师或培养单位要做到对学生在校情况时实掌控

4.留宿研究生须严格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对不遵守规定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5.经学校批准留宿研究生,一旦学习、科研或活动任务完成,应及时离校。

6.所有寒期住宿学生须签订《假留校住宿研究生安全承诺书》
四、上报材料和时间:  

2020年1月216点前,上报纸质版材料:《寒假留校住宿研究生安全承诺书》和《汇总表》(领导签字,学院党章或者公章)。电子版材料:《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楼411,联系人:刘勇。联系电话:88060614,邮箱:122077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