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日程安排,2020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互选对象
参加互选的导师应具有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并在《2020年招生简章》上确认招生,校外兼职导师和因扩招需要增列的导师需单独申请;参加互选的硕士生是2020年取得入学资格并注册学籍、2019级暂缓入学今年完成注册的研究生,包括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研究生。
二、互选程序
师生互选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院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各学位点(二级学科)负责人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学院与各学位点(二级学科)按照相关规定和招生实际情况共同确定每名导师本届研究生招生名额的上限。
2.硕士研究生根据了解和沟通情况初选1名导师。
3.师生互选中落选的硕士生,可在互选时间范围内再次进行导师选择,超出互选时间的落选研究生由相关培养单位直接指定导师。
4.师生互选名单确定后,由各学位点(二级学科)负责人审核,报学院同意后师生互选关系生效。
三、日程安排
1.11月11日-11月12日,研究生工作秘书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录入每名导师在本单位的招生具体名额(可选研究生)或者上限,同时核对研究生和导师名单。
2.11月12日之前研究生和导师在信息系统上完善个人信息。
3.11月13日-11月15日研究生在信息系统上选择导师,(每次只可选1名导师,被拒收后可以再次选择)。
4.11月13日下午-11月15日,导师在信息系统上完成接收或拒绝接收确认。
5.11月16日处理落选的研究生及其他遗留问题。
6.11月17日前学位点(二级学科)负责人和学院主管领导分别在信息系统上完成审核。
四、工作要求
1.师生互选是以《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版)》(哈师大发【2018】14号)为依据,各学科可以制定本学科的师生互选管理办法,但其相应考量指标要以该文件相关条例为最低标准。
2.每位导师在全校范围内本年度招生总额原则上不能超过5名。具体规定如下:
(1)每位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招生的基本指标为2名,尚未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生的导师无调剂指标,主持国家级在研项目的导师调剂指标为3名,主持省部级在研项目的导师调剂指标为2名,培养三届及以上的导师调剂指标为1名(调剂指标以最高为准,不累计)。
(2)兼职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经所在学科和学院批准可以独立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其招生指标在学校规定限额内由所在学科和学院决定。
(3)每位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招生数额原则上不超过5名。兼职专业硕士生导师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经所在专业和学院批准可以独立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其招生数额在学校规定限额内由所在专业和学院决定,但须配备1名校内具有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资格的导师协助指导。
因扩招等特殊原因,个别导师需增加招生名额的,由学院汇总后书面向研究生学院说明情况后统一处理。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科)要在11月12日前,召开2020级研究生师生互选动员大会,宣读本学院(学科)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方案、发布2020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及招生指标、研究方向和科研状况等信息;相关负责人要做好师生互选协调、平衡工作,及时汇总并向研究生反馈师生互选的情况,尽可能地避免研究生指导教师与研究生落选。
4.师生互选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版)》(哈师大发【2018】14号)中的有关研究生师生互选的规定,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互选结果公开,确保师生互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相关说明
1.研究生教务系统已升级为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前述师生互选程序各步均要在信息系统上进行操作,研究生、导师和各级管理人员的账号、密码和操作说明请参见相关附件。
2.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今后研究生教育教学业务从2020级开始将最大程度地在信息系统上进行,本着“非必要不打印” 的原则,逐渐实现无纸化办公,各培养单位今后不用再提交《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及其汇总表,一切以信息系统数据为准。各学院可从系统中打印相关表格存档备案。
3.经过系统身份认证后的操作均视为合法有效,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本人账号登录信息系统的操作负责。所以,相关人员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账号和密码,非极特殊情况不要授权他人使用,授权后要及时更改密码。
4.信息系统公司将对研究生工作秘书分步骤进行技术和操作培训,并在今后的系统使用和维护过程中进行在线指导,第一时间回答和解决问题。各学院的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和各级管理人员在使用系统时遇到操作及技术问题请通过研究生工作秘书咨询解决。
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版)》
附件2:《师生互选系统操作说明(研究生)》
附件3:《师生互选系统操作说明(导师)》
附件4:《师生互选系统操作说明(培养单位教学秘书)》
附件5:《师生互选系统操作说明(培养单位主管院长)》
附件6:《师生互选系统操作说明(二级学科负责人)》
附件7:《师生互选系统操作说明(培养单位主管院长且为学科负责人)》
联 系 人:刘海龙 崔显青 蒋长志
联系电话:88060152 88060032
研究生学院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