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哈师大发[2020]11号)文件的要求,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所在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经哈尔滨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通讯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周宏等4名研究生学位论文为特别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同意路遥等3名研究生学位论文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同意杨迪等99名研究生学位论文为特别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同意王康等333名研究生学位论文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同意杨旭等439人次为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见附件)
现向全校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4日至11月21日,如有异议,请向研究生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杨翠屏。
电 话:0451-88060772。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