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寒假授课工作,因疫情影响,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对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和农硕授课做出如下安排。
一、报到具体要求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或兼职辅导员于2021年1月17日(上午)组织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及农硕进行线上报到注册。
二、公共课考试安排
三、公共课上课安排
四、专业课考试及上课安排
各培养单位要及时做好学员的授课通知工作,专业课的考试及上课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安排。并于12月31日前将纸质版附件1: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及农硕寒假专业课授课及考试情况统计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送至研究生楼42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8832677@qq.com。
五、具体要求
1.在授课过程中,缺课超过实际课时1/3的学员或者无故旷课3次(含3次)以上的学员,取消考试资格,待重修后方可参加考试。
2.培养单位要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进行授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3.请各培养单位利用本次授课完成2019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及农硕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4.请各培养单位负责人做好学员的日常管理相关工作。
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在国家教指委备案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据此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保证各培养环节参照全日制标准和规范进行,并按全日制标准做好培养过程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保证非全日制培养质量。
各培养单位要切实履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主体责任,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既要规范又要保质保量地完成授课工作以及各培养环节,同时发挥好指导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
研究生学院(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