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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4年12月11日 09:4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各位研究生:

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已接近尾声,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要求

(一)考核范围为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任务对应学期所开设的课程,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具体方式以培养方案要求为准。

(二)考试课程可采用开卷或闭卷两种形式,考查课程可以采用社会调查、教学实践、专题讲座、文献综述等形式进行,成绩评定标准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执行。

二、考试组织管理

(一)考试安排

1.本学期所开课程按学校规定都应于2025年1月8日(学生放假)前完成期末考核工作。全校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安排,其他课程考试由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安排。

2.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考核且符合缓考条件者,需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申请缓考,并按要求在考试前一周办理好缓考手续。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工作。做好监考教师安排和考场记录,并安排专人组织考试工作。

(二)成绩提交

任课教师需在2025年3月1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录入成绩;公共课任课教师录入成绩后打印《成绩登录表》一份,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由任课教师单位统一上交至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

(三)教学档案管理

全校公共课试卷及成绩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保管,其他课程试卷等教学档案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管理,材料至少保存至学生毕业后2年,根据评估等要求可适当延长保存年限。

三、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

(一)公共课考试时间和科目

1.研究生公共课考试时间和科目(见附件)

2.请考生在考试前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每门课程具体考试安排。

(二)公共课考试相关要求

1.拖欠学费的研究生不允许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2.旷课三次或请假超过1/3学时的研究生不允许参加该门课程考试。

3.英语、日语、俄语均为闭卷考试。

4.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教育原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均为开卷考试。

5.所有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6. 参加本次重修的研究生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申请并通过审批的名单为准。

7.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学院相关科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孟老师,88060243,研究生学院楼414室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陈老师,88060614,研究生学院楼411室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马老师,88060542,研究生学院楼421室


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