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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5年06月05日 10:1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已接近尾声,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要求

(一)考核范围为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对应学期所开设的课程,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具体方式以培养方案要求为准。

(二)考试课程可采用开卷或闭卷两种形式,考查课程可以采用笔试、课程论文、实践报告、作品、口试等多种形式进行成绩评定标准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执行。

二、考试组织管理

(一)考试安排

1.本学期所开课程711日前完成期末考核工作。全校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安排,其他课程考试由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安排。

2.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考核且符合缓考条件者,需在该课程考核前一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提出缓考申请最终结果以系统审核为准

3. 参加本次考试的重修、缓考的研究生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申请并通过审批的名单为准。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工作。做好监考教师安排和考场记录,并安排专人组织考试工作。

5.所有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6.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期末考核资格

1.旷课累计3次;

2.缺课累计超过课程规定学时的1/3

3.未注册学籍。

(二)成绩提交

任课教师97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提交成绩。全校公共课考试成绩单纸质版需一式一份,教师签加盖学院公章,由开课单位统一上交至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

(三)教学档案管理

全校公共课试卷及成绩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保管,其他课程试卷等教学档案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管理,材料至少保存至学生毕业后2年,根据评估等要求可适当延长保存年限。

三、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含补考)安排(见附件1)

每门课程具体考场安排学生在考试前一周通过研究生教务系统查看

.未尽事宜请研究生学院联系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孟老师,88060243,研究生学院楼414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陈老师,88060614,研究生学院楼411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马老师,88060542,研究生学院楼421


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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