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30日 15:08

 

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业实践的目的及要求

目的:专业实践的目的是了解社会、接触专业领域的实际场景、增强劳动意识和建设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要求:各培养单位要按照本专业领域制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实习实践教学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具体要求:

1.研究生必须到本单位签约的实践基地进行实习,并由我校聘任的本基地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实践,并保证实践时间达到教指委及本领域《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

2.带队教师要与实习基地及基地导师明确实习实践的目的、内容和日程安排等基本事项,校内导师要与基地导师明确实习实践的具体任务和职责。

3.各培养单位及领域负责人要组织专人定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经常与基地及基地指导教师沟通,指导实习实践工作、了解学生实习实践情况,加强过程管理。实践领导小组要进行实习中期检查工作,并形成报告交到研究生学院。

4.校内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参与,至少每2周一次到基地与基地指导教师沟通、与研究生见面,及时了解实习实践进行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5.实习生应按照实习基地的时间出勤,并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应予降等,或按不及格处理:

1)累计事假8—10天、病假12—15天、无故缺勤2—4天,按降等处理。

2)事假超过 10天、病假超过15天、无故缺勤4天以上,实践工作不认真负责,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预计任务的,违反学校或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其他不符合实践要求情况者,按不及格处理。

6.培养单位要做好实习各阶段的检查及考核工作,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专业领域特点设计、制作实习所需材料(包括《实习手册》,没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到研究生学院领取通用版本),每个阶段的考核材料均需存档备查。

二、工作安排

1.成立实践领导小组及基地工作小组

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成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实践基地须成立本基地的实践工作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及责任分工。

2.专业实践准备及动员工作

实践工作前培养单位召开本学院实践工作动员大会,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并宣讲本专业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实施细则》《哈尔滨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规定》,部署实践任务,明确相关要求和责任。

3.检查巡视

研究生学院将不定期对各专业类别的实习实践情况进行抽查;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要对实践情况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加强同实践单位的联系,切实对研究生实践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将实践环节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为使专业实践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从2022年开始,实习实践环节将在“信息系统”中进行管理,包括实践基地和基地导师信息维护、实践安排、实践考核及成绩录入等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附件。

三、时间安排

1.714日前各培养单位需在“信息系统”中完成学生实践基地分组并根据相关领域培养要求及时开展实习实践工作。

2.10月中旬各培养单位进行中期检查工作。

3.12月末完成实践总结及考核工作。

总之,各培养单位要按照本专业领域制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加强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实习实践教学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人:陈千山  电话:88060614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3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