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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硕师计划和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暑期授课工作的通知

2023年07月03日 15:36

  

各相关培养单位:

切实做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称硕师计划)和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暑期授课工作,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结合各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现将暑期授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安排

1.2023级学生7月14日到相关培养单位报到,2022级学生7月15日报到报到统计表见附件1。

2.7月15日上午9时,于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研究生院楼412室举行2023级研究生开学典礼;7月15日下午,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二、授课安排

1.公共课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安排,时间7月25日-8月3日,具体安排见附件2

2.专业课由各培养单位安排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制定专业课授课课程表因全国各地中学放假时间不一,为确保每名学生都能到校上课,请合理安排专业课授课时间(7月16日-7月24日,8月4日-8月末)专业课课程表及考试安排要求主管领导审核签字)(见附件3)。考试试卷等相关成绩佐证材料要求至少保存至学生毕业后满2年,根据学科评估等需要可延长保存时间。

3.授课对象:20222023级硕师计划和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

4.授课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

附件1(7月16日前)、附件3(7月10日前)电子版发送至chenqianshan@126.com

三、其他安排

1.学费缴纳

(1)网上交费:

我校已开通网上平台缴费业务学生通过中行网银或支付宝进行缴费缴费网址:http://fin.hrbnu.edu.cn/wysf/login.aspx,用户名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2)微信缴费:

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师范大学财务处”,在系统功能中进行实名认证,认证后点击学费查询进行缴费。

(3)现场缴费:

缴费地点:行知楼二楼206室对面自助缴费机

4)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7月24日24时结束。7月25日统计缴费名单,未缴费学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缴费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财务处刘老师:13351019567

2.住宿

1)住宿费:120元

缴费地点:行知楼二楼206室对面自助缴费机

操作流程:缴费机界面选择【其他缴费】,刷身份证和银行卡,打印票据。

2)学校统一提供被褥,学生凭缴费票据办理入住。要求学生统一在校住宿,住宿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3)女生公寓:六公寓A栋。男生公寓:三公寓A栋。

3.学生可以凭一卡通到食堂用餐学生可以持学生证进出校门

、教学工作相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在新生入学教育时及时向研究生解读相关要求及规章制度(包含安全教育)。硕师计划和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办法与全日制研究生一致

2. 各培养单位要根据教学计划要求认真落实本学期教学任务,教学计划不得擅自更改,上课期间如有课程调整,需向研究生学院备案

3.由于授课方式均为线下进行,各学院要强化督导检查,禁止晚间授课,以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安全。

4.加强监督管理,指派专人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工作

、招生工作相关要求

1.入学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对象:2023级硕师计划和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

2)学生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计划学生需另带学位证书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录取资格复查

各学院组织不少于5人复查专家小组,对2023级学生组织考核复测。复测内容及要求参照《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和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复试工作方案》执行,对复试成绩与录取资格复查成绩差距较大的考生进行重点审查。

3.入学体检

各学院在新生报到时收取学生体检报告,体检报告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期限为三个月内,在新生入学时一并交至校医院存档。

4.各学院汇总审查和复查中出现的问题学生,并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开学后,与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材料一并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学籍工作相关要求

1.各培养学院6月28日前到研究生学院419领取2023级非全日制研究生证,并组织填写,于7月3日上交,学校统一验印。因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定向培养”,所以无“铁路优惠磁条”,只有研究生证,特此说明。

2.按照每年新生入学身份复查要求,因今年为疫情后首个线下报到,请各培养学院在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到当日,在报到现场对学生进行拍照采集,留存好照片,背景必须为“白色”。新学期开学后,与全日制研究生一同上报复查情况。同时也要留存好非全日制研究生身份证及上面头像照片电子版,以备进行身份比对。

3.其他相关工作事项与全日制研究生一同办理。

教学相关工作联系人:陈千山、崔显青

招生相关工作联系人:费长亮

学籍相关工作联系人:刘祎男

专业学位培养办电话:88060614、88060032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楼411、425

                                                                         研究生学院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