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审核内容
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以各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应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审核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课程学习情况 主要审核学位公共课、学科通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必修课、公共必选课、专业选修课、补修课等课程模块完成情况和学分获得情况。
2.创新能力培养和专业实践(专硕)情况 主要审核创新能力培养(作为学位资格学术论文不可申请创新学分,与学科相关的超规定水平论文可以)及专业实践环节学分获得情况。
3.参加学术会议情况 博士需参加至少一次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会议及至少公开做两次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报告情况。
4.毕业(学位)论文工作情况 主要审核学位论文开题、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及学位论文撰写情况。
二、工作安排
本次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将采取系统审核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9月22日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完成规定修业年限内所有拟毕业研究生的培养各环节信息维护,无需线下提交材料。
2.9月23日研究生学院进行毕业资格预审,9月24日拟毕业研究生可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查看预审结果,如有异议,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反馈解决相关问题。
3.9月25日研究生学院进行毕业资格终审,拟毕业研究生查看终审结果。
拟毕业研究生和各培养单位务必按时完成以上工作,否则将会影响研究生毕业。
研究生学院培养办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