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校决定再次开展2023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认定范围、认定要求、成果有效期规定,以及相关说明等具体内容与OA系统通知中2023年4月28日《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一致。
2.本人提出申请,于9月4日当天将材料送至研究生学院楼423室,逾期未提交完整申请者视为放弃,不再接收。
3.纸质材料:《审批表》;《汇总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成果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每项成果复印件首页空白处都需本人签字承诺真实性,佐证材料需完整,非有效成果不必上交)。每位申请者一个材料袋,正面粘贴目录(《审批表》“科研情况”栏打印后粘贴,袋内材料要与目录一致,并按目录所列顺序排序)。电子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88060772@163.com。联系人:杨翠屏 88060772
附件1: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审批表
附件2: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汇总表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