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教育教学成果引领带动作用,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数量
拟评选校级教学成果奖10项,择优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
二、工作安排
具体奖励范围、遵循原则、成果要求等详见工作安排(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学成果,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成立“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查申报成果的个人或集体是否符合评选标准和条件,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3.学校成立“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标准负责组织评审。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认定为2025年哈尔滨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4.依据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择优推荐参加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教学成果报告,以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及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材料。成果如为教材,需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以上材料纸质版需加目录,合装成册一式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命名为“**学院-姓名-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2.《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命名为“**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3.教学成果奖完成人(非第一完成单位)政治审查表(附件4),加盖非第一完成单位党委公章,每位完成人一式一份。
4.填报推荐省教学成果奖材料,填报要求另行通知。
5.附件2.4.5材料上报截止时间10月28日。
联系人:陈千山
电话:88060614
地点:研究生院楼411
附件:
1.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2.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填报说明
4.教学成果奖完成人(非第一完成单位)政治审查表
5.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