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5年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已顺利结束,请各培养单位依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哈师大发〔2024〕1号)、《哈尔滨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哈师大发〔2024〕2号)相关规定,扎实推进专业实践考核与总结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考核及成绩录入要求
1. 专业实践结束后,各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须依据《哈尔滨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哈师大发〔2024〕1号)相关要求,综合校内导师与实践导师的评价意见,对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进行全面评定,考核结果实行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制。
2. 考核结果须及时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学生成绩单中录入的专业实践成绩,须与《专业实践成绩考核表》上的成绩完全一致(成绩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请各培养单位对以上工作做好自检自查。
二、专业实践工作总结要求
各培养单位需围绕研究生实践教学的目标任务、形式内容、考核评价方法及组织管理等方面,全面总结实践教学工作的成功经验、有效做法及取得的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困难深入分析研讨,提出建设性意见与改进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一)各培养单位需按专业学位类别开展专业实践工作总结。
(二)总结报告应图文并茂,包含能直观展现实践教学活动成果的图片、图表等资料。
(三)实践教学工作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1. 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与管理实施情况;
2. 实践基地建设情况(含院级实践基地中期检查与终期评估考核情况);
3. 导师队伍(含实践基地兼职导师、校内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开展情况;
4.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成果(含特色化专业实践工作案例);
5. 本单位专业实践工作的经验总结、问题不足及未来改进计划等内容。
总结报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请将电子版发送至chenqianshan@126.com。
联系人:陈千山
联系电话:88060614
研究生学院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