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6级博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采取自行领取形式发放。发放时间、地点为:
录取名单见附件。
入学相关事宜如下:
一、入学时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报到。
二、报到前办理完下列手续:
(一)办理党组织关系迁转
非定向就业考取博士研究生考生自愿办理党组织迁转手续,定向就业考取博士研究生考生不迁转党组织关系。
研究生学院团委咨询电话:0451-88060614。
(二)办理户口迁移证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及省内生源一律不迁户口(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迁入,但迁移证上必须注明“非农业集体户”,否则无法落户),省外考生是否迁移自愿。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哈尔滨市师范大学”。如有不按规定自行迁转,入学后不能落户者,责任自负。保卫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451-88067515。
(三)办理档案迁转手续
1.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给考生,由考生交到档案所在单位,考生单位需将档案(含工资关系)在
2.新生可在入学后登录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公共课教材名称及本学期公共课课表。需自行购买公共课教材并查看公共课课表。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咨询电话:0451-88060032。
三、博士研究生报到时按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各种费用。学费标准已在录取通知书上注明。宿费1200元/年(宿费为2015年标准,如有变动以学校当年收费标准执行),行李自备。
四、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2016级博士研究生报到时间是
五、应届硕士研究生将在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88060176。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