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暂行)》(〔2018〕55号)(附件1),为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20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相关工作。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研二或研三在读学术学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按《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三、申请及审核程序
(1)申请人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附件2),提出书面申请,上报拟攻读博士专业所在学科审核。
(2)申请人拟攻读博士专业所在学科组织评审小组,负责对“硕博连读”硕士研究生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推荐人选,上报研究生院审核。
(3)研究生院审议通过后,网上公示。
四、各学院或学科硕博连读名额
文学院:5人
历史文化学院:2人
教育科学学院:4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7人
外国语言文学:2人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5人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7人
地理科学学院:7人
美术学院:6人
上述名额可根据完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注意事项
(1)各培养学科严格按《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暂行)》进行考核,并于11月12日前将考核方案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审核(其中包含被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等信息)。考核方案中必须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且占比不低于10%。
(2)申请人拟攻读专业应与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相同,拟报考博士生导师须具有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具体专业目录见附件3。
(3)“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占用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每位导师限招1人。
(4)申请人在录取时(2021年5月)课程平均分不低于80分,无首次修课不合格记录且无在有效期内的违纪处分,方能录取。
(5)各学院请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及《2021年申请硕博连读专家推荐书》(附件5)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