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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23日 16:42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初试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已进入复试、录取阶段。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要求和安排公示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等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2023年我校博士生招生考试(包括思政课教师在职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60分;外国语按学科类别划定分数线,文科类37分、理科类30分、艺术类30分。复试名单见附件1: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

二、组织管理

1.各博士招生学院要成立复试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总体统筹各学院的复试工作,认真履行领导职责。

2.各博士招生学院要成立5人或7人组成的招生复试专家组,由学科带头人任组长。成员由本学科副教授(含副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专家组成,其中一名必须为校外专家。负责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

3.复试小组下设一名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三、复试形式、时间

1.形式:现场复试。

2.时间:2023年5月28、29日,具体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安排,并通知考生。

四、复试上交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上交至招生学院,学院留存备查。

1.网上报名生成的《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原件  

2.《专家推荐书》,经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每位专家各填1份原件);  

3.应届硕士毕业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以及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档案部门提供,复印件上盖章,应届生由研究生学院培养部门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硕士论文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招生学院);

5.科研成果清单;

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书等佐证材料;

7.身份证复印件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科学研究计划(字数不少于3000字,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字数不少于5000字)(见附件4);

9.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考生提前将提供材料准备齐全,并保证其真实,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复试内容

参看各招生学院复试方案

、复试要求

1.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要遵守复试基本规范和纪律,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2.复试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应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表》,给出复试分数(百分制)并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汇总表》后,将两项材料签字盖章完整后,于复试后当天上交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3.复试要做好记录和录音录像,复试完毕后,将复试试题、学生的ppt数据、影像资料等材料在各学院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4.复试专家组成员实名制打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的使用: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不含外语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