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考生:
根据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取消初试笔试,均采用网络远程考核方式进行,请各位考生认真查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见附件1),服从各招生学院统一安排。现就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学校资格审查和招生学院资格审查两部分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校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件照片电子版;
(2)网上报名生成的《哈尔滨师范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专家推荐书》,需经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专家(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以及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书等佐证材料。
2.学校资格审查现已完成。
(二)招生学院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仔细阅读并签订《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并在《考生承诺书》手写签名;
(2)证件照片电子版;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档案部门提供,复印件上盖章,应届生由研究生学院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硕士论文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4)科研成果清单及内容;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科学研究计划(字数不少于3000字,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字数不少于5000字)。
2.考生按照招生学院时间安排,5月12日前通过考核平台(钉钉)将学院资格审查材料上传。
(三)其它相关要求
以上提交招生学院材料除照片为jpg格式外,均为pdf格式,材料压缩成1个文件,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博士报名审查材料,单个材料文件命名为序号+内容,如:1《考生承诺书》。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报考材料者,视为放弃考试,取消报名资格。考生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核工作具体安排
(一)考核形式:所有学科取消初试笔试,均采取网络远程考核。
(二)考核时间:2022年5月14-15日,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根据考核顺序随机确定,由招生学院联系并通知考生。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各博士招生学院由本单位博士招生考核小组统一安排,结合学科具体情况制定本学科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本学科的远程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考核
包括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及外语听、说能力等。满分为20分,低于12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理论及学术水平考核(80分)
(1)研究基础考核(10分)
包括考生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获得的科研奖励等。
(2)学术水平考核(70分)
学术水平考核以答辩的形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科学研究计划。通过答辩,考核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答辩要求以PPT的形式向考核组汇报。每名考生阐述时间不少于15分钟。(PPT内容要结合考核表和科学研究计划申请书来进行,重点阐述选题依据、研究方案等。还应包含硕士毕业学科方向、现工作岗位等个人简介内容。)
4.考核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并全程(网络和现场)录音录像。
5.考核小组在考核过程中应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考核表》,给出考核分数(百分制)。
6.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由学科确定考核内容和组织形式,并统一安排。
(四)考核成绩公布
研招办将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考核成绩,请考生关注查询。
三、其它
1. 各招生学院请于考核结束后第二天16时前上交材料清单如下:
(1)学院的《哈尔滨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核组织机构名单》(见附件3);
(2)《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招生考试考核表》(见附件4);
(3)《哈尔滨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成绩汇总表》(见附件5)
(4)考核全过程的录音录像文件(光盘)。
2.各学院存档材料(保存期限为三年):
(1)考核试题及评分标准(含同等学力加试);
(2)学院的《哈尔滨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核组织机构名单》;
(3)《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招生考试考核表》;
(4)考核全过程的录音录像文件。
3. 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时间向相关招生学院(咨询电话见附件6)或研招办咨询(联系电话:0451-88060176)。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