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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2021年03月18日 17:56

各学院、各位考生:     

由于疫情原因,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全部为网络远程面试,请各位考生认真查看复试的具体安排及要求,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见附件一),听从招生学院统一安排。现就本次复试的有关安排说明如下:

、考生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在复试前,由招生学院与考生联系,网上提交。     

2.考生仔细阅读并签订《考生承诺书》(见附件二),按照要求在复试平台提交手写签名的《考生承诺书》。

3.审查内容:
 ①应届考生需提交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样式见附件)。自考应届生需出示省级自考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于2021年7月份之前毕业的证明。   

②往届考生需提交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
 ③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原件及进修单位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含6门以上成绩)、省级刊物发表文章,同等学力的认定以研究生考试报名时所具有的学历为准。   

上述考生在资格审查时皆需上交《哈师大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应届生由所在院系所分党委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往届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住址相应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另需签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合同书》(见附件))。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部在复试前签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合同书》

4.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5.复试取消体检,改为入学时体检,如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取消该考生录取资格;

6.以上材料均在网上复试平台提交,材料为PDF或JPG格式

   

、复试工作办法
  1. 复试工作依照《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见附件)执行。     

2. 复试时间:3月20-21日,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3. 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以《哈尔滨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专业学位考生复试以实践为主具体复试形式以各招生学院网站上发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4. 符合下列加分或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319日16时前联系研招办以确定相关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其它
 1. 各招生学院需提交复试材料清单、提交时间及相关表样,见附件(附件所涉及内容与学院工作有关,考生不用查阅)。
 2. 未尽事宜可向相关招生学院(咨询电话见附件七)或研招办咨询(联系电话:0451-88060176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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