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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级硕士、博士研究生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通知

2023年09月28日 18:24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方案》,现将对2023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通知如下:

一、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

(一)审查对象:

2023级全体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审查时间:

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

(三)审查内容:

1.入学资格审查

硕士:学生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推免学生需另带学位证书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博士:学生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学院负责审核以上材料真实性,并收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存档备查,可通过《学信网报告在线验证》小程序扫码二维码验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真伪。

2.录取资格复查

各学院组织不少于5人复查专家小组,对2023级学生组织考核复测。复测内容及要求参照《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和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复试工作方案》执行。已参加现场复试的学生无需再进行复测。对复试成绩与录取资格复查成绩差距较大的考生进行重点审查。

二、入学体检

各学院组织学生自行下载《哈尔滨师范大学体格检查表》(附件1),并提前将基本信息填写完成,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非全日制和农村教育硕士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已在暑期入学时完成,无需再进行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可线上进行。

四、各学院汇总审查和复查中出现的问题学生,并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