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研究生学院定于10月12日对2016级硕士研究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现将相关要求如下:
审查对象:2016级硕士研究生中的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应届自考生身份报考的学生),即2016年本科毕业后直接考上硕士研究生的同学。
审查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安排附后):
为避免资格审查时人员排队过多的情况,本次资格审查实行分时制。学生必须按照所在学院的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排队办理,不按指定时间办理的学生不予审查(除非现场无按指定时间来办理审查的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及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传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的学生,可在当天任意时间排队办理。
请按附件指定的时间、地点,学生本人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推免学生需另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位应审查学生。
总体时间:10月12日全天,地点为江北校区研究生院楼415室。
各学院具体时间分配如下:
学院
|
日期
|
具体时间
|
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公共英语教研部、管理学院
|
10月12日
|
08:30—09:30
|
经济学院、西语学院、斯拉夫语学院、东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09:30—10:30
|
|
教师教育学院、政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法学院
|
10:30—11:30
|
|
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
|
10月12日
|
13:30—14:30
|
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地理科学学院、体育科学学院、重点实验室
|
14:30—15:30
|
|
未按时审查学生
|
15:30—16:20
|
研究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