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18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黑招考院〔2018〕19 号等文件相关规定,为保证我校调剂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剂考生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调剂工作程序
1.研招办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网上调剂系统公布调剂信息,考生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研招办根据考生信息,于48小时内确定是否接收调剂并在调剂系统中对拟接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3.我校同意接收并发出复试通知后,考生应于24小时内,重新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到我校参加复试,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4.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发放待录取通知。请考生随时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查看调剂结果,考生应于24小时(以待录取通知发送时间起计)内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若考生于48小时内未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则未被我校录取(我校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选择其他院校。
三、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考生复试内容分以下四种情况:
1.校外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单位非哈尔滨师范大学,下同)若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则按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相应专业的考试内容进行复试。
2.校外调剂考生若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不同,但是与我校招生简章中同一学院的其它专业相同,则按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相同(与一志愿相同)专业的考试内容进行复试。
3.校外调剂考生若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不同,且我校招生简章中同一学院无相同专业,则按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剂专业(非一志愿专业)公布的考试内容进行复试。
4.校内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单位为哈尔滨师范大学)按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内容进行复试。
复试具体要求见本网站《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
四、调剂考生遴选办法
依据报考专业、报考院校、总分、毕业专业、毕业院校综合考量,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按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选择优秀的调剂生参加我校复试。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