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的说明:
我校2019级硕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采取自行领取和邮寄两种形式发放。
所有通信地址为哈尔滨市的新生、哈师大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录取通知书一律由考生自行领取,不予邮寄。
发放时间、地点为:
6月17日上午9:00—11:30。(录取学院为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的新生在该时间段到江北校区研究生院楼311室领取;录取学院为地理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的新生在该时间段到江北校区研究生院楼318室领取)。
6月17日下午13:30—16:00。(录取学院为马克思主义学院、西语学院、东语学院、斯拉夫语学院、公共英语教研部、国际教育学院、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的新生在该时间段到江北校区研究生院楼311室领取;录取学院为传媒学院、体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光电带隙材料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农村教育硕士、所有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在该时间段到江北校区研究生院楼318室领取)。
请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按以上时间、地点前来领取。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为领取的,需要代领人持身份证原件(不需要被带领人证件)。江南校区新生可派代表集中领取。
通信地址为外地的考生也可按以上时间前来领取。6月17日未领取的外地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24日前以快递的方式按考生报考时填写的通信地址邮寄,请保证网上报名时预留的电话畅通。如7月5日仍未收到录取通知书,请和哈师大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有变动的考生请于6月19日16时之前发邮件至hsdyzb410@126.com,邮件标题为姓名+身份证号,邮件正文内容为:第一行:通信地址,第二行:邮政编码,第三行:联系电话,第四行:报名时填写的家长信息。不要添加附件,如有需要他人转交的请将他人姓名添加在通信地址后。
入学相关事宜:
一、入学时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报到。
二、报到前请办理下列手续:
(一)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迁转。
党组织转入我校的几种情况:
1.本校应届生考取研究生不需要开具介绍信,由辅导员以学院为单位在毕业生迁出组织关系时,填写毕业生组织关系信息表,由原来学院负责上报,完成调整;
2.所有转入我校的积极分子均不需要开具介绍信;
3.省内其它情况党员。请党员联系原组织单位从网转系统中转入我校,网转我校的党支部名称(因学生没有实际入校,所在支部无法确定)可以填写为: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xxxx学院委员会(考取的培养单位)。由我校党委组织部在系统内接收;
4.非网传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如下要求填写:第一栏地址: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第二栏地址: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如有第三栏,第三栏地址: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xxxx学院委员会(考取的培养单位),没有第三栏可不填写;
5.正式和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有两部分构成:“介绍信”(省内不需要)和“党员材料”。省外介绍信必须个人携带,不能装档。党员材料可以选择自行携带或随学籍档案一并邮寄。积极分子材料无介绍信,可以选择自行携带或随学籍档案一并邮寄。自行携带的材料上交时间等待开学后另行通知。
非全日制研究生党员可不转入。
6. 根据团中央的通知,所有涉及升学的,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9月份入学后,新建团支部后,再进行转接。
研究生学院教育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451-88060614。
(二)办理户口迁移证: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律不迁户口。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迁入,但迁移证上必须注明“非农业集体户”,否则无法落户;省内其他考生是否迁移自愿;省外考生是否迁移自愿。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哈尔滨市师范大学”。如有不按规定自行迁转,入学后不能落户者,责任自负。
保卫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451-88067525(江南)、0451-88060191(江北)。
(三)办理档案迁转手续: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给考生,由考生交到档案所在单位,考生单位需将档案(含工资关系)9月1日前邮寄到“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接收人:杨翠屏,邮编:150025。必须以机要或EMS形式邮寄,不接受其它快递方式。档案必须有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密封条密封。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调转档案和工资关系。
研究生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451-88060772。
(四)公共课课程表及研究生分班表:请各位同学报到后到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
(五)硕士外语免修:英语通过六级或六级达到425分以上、俄语通过六级或四级70分以上的可申请公共外语课免修,免修不免考,必须参加该门课的期末考试,无平时成绩,总评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准。具体办理免修的时间及地点可到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办理时需携带英语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英语六级(425分以上)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俄语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俄语四级(70分以上)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材料各一份。
(六)研究生入学后的师生互选、制作个人培养方案、选课、成绩查询、开题、答辩等环节均需要通过“URP高校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来完成。研究生学院网站的右下角,找到“URP高校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选择“内网”,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具体操作流程和时间由各学院教学秘书通知。
(四)—(六)项内容的咨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咨询电话:0451-88060243,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咨询电话:0451-88060032。
三、硕士研究生报到时按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各种费用:学费标准已在录取通知书上注明。宿费1200元/年(宿费为2018年标准,如有变动以学校当年收费标准执行),行李自备。
四、新生必须按规定日期报到,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新生入学后,将在规定时间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请携带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关证件,具体时间、地点入学后另行通知。推免生另需携带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士学位认证报告。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六、因我校新生开学时间尚未确定,具体报到时间和相关事宜请于8月1日后登陆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2019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及2019级农村教育硕士报到时间为2019年7月中下旬,具体报到时间请提前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2019级农村教育硕士报到时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士学位认证报告;2019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报到时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xy.hrbnu.edu.cn/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88060176。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