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哈师大[2008]1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17秋季(2017年8月-2017年12月)申请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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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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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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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接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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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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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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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及电子版(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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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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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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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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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材料及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审查材料(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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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资格材料:培养办 学位申请材料: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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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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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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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外审论文电子版进行学位论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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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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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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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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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纸质版学位论文进行送审(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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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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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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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学位论文范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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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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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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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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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科(专业)组织论文答辩。(附件五、附件六、附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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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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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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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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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相关材料整理完毕,按要求交至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以备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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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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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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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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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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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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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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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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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学位授予仪式,颁发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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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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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要求
1.申请学位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高校教师等)及各学院具体工作人员务必详阅“哈尔滨师范大学2017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具体要求”(附件一) 及学位管理材料汇编。
2. 凡未通过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的,不能参加毕业答辩,学位论文不送外审。
3. 请各学院着重注意“附件一”中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上交4本胶装装订好的学位论文及学位论文电子版”的具体要求。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院系认真按上述要求,安排好毕业资格审核、学位论文评阅、毕业答辩等项工作,及时通知有关导师及学位申请者本人,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方式:88060731
E-mail:cuijiayue1982@163.com
地点:江北校区研究生学院423室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