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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2025年春季研究生申请学位(毕业)的通知

2025年03月05日 11:00


哈尔滨师范大学2025年春季研究生

申请学位(毕业)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我校2025年春季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毕业)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春季研究生申请学位(毕业)部分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本次学位(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将采取系统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欠费研究生不予进行毕业审核与学位申请工作,各学院在向学位办提交学位申请人员名单时,请认真审查学位申请人员的缴费情况。

(一)审核内容

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以各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应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方可申请毕业(学位),审核的主要内容为:

1. 课程学习情况。主要审核学位公共课、学科通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必修课、公共必选课、专业选修课、补修课等课程模块完成情况和学分获得情况。

2. 创新能力培养和专业实践(专硕)情况。主要审核创新能力培养(作为学位资格学术论文不可申请创新学分,与学科相关的超规定水平论文可以)及专业实践环节学分获得情况。

3. 参加学术会议情况。博士需参加至少一次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会议及至少公开做两次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报告情况。

4. 毕业(学位)论文工作情况。主要审核学位论文开题、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及学位论文撰写情况。

各单位组织学位(毕业)的申请人,如实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中填写学位的相关材料原件,收集相关的佐证材料,按照《学位(毕业)资格审查明细及要求》(附件1),逐人逐项进行审查,经导师、学院审核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署意见后,提交到研究生教务系统。

(二)时间安排

1. 3月7日下班前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完成规定修业年限内所有拟毕业研究生的培养各环节信息维护,无需线下提交材料。

2. 3月10日前研究生学院进行毕业资格预审,3月11日拟毕业研究生可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查看预审结果,如有异议,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反馈解决相关问题。

3. 3月17日研究生学院进行毕业资格终审,拟毕业研究生查看终审结果。同时生成《2025年春季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纸质版(附件2)。按照附件一中不同类型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要求,3月18日将纸质版复印件材料按照申请学位名单顺序上交到学位管理办公室。

拟申请学位(毕业)人员和各培养单位务必按时完成以上工作,否则将会影响研究生毕业。

二、学位(毕业)论文重合率检测及论文外审

资格审查合格后,申请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研究生教务系统提交电子版论文,进行学位(毕业)论文重合率检测及论文外审,提交检测论文和外审论文应为同一版本。电子版论文格式要求为单个完整的pdf电子版文档,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_学号_姓名.pdf,如“文学院_20080215_张章.pdf”。

申请人应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时间提交论文进行重合率检测及外审,并上传《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承诺书》,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重合率检测超过学校要求的,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哈师大党发〔2020〕2号)执行,检测合格者方可参加论文外审,外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此次申请学位(毕业)工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另行通知;学位申请相关材料均可在研究生学院网页“学位工作”栏查看下载,请务必查看,并遵照执行。


研究生学院相关工作人员:

学位办:崔佳月(负责博士研究生学位资格审核)

雷(负责硕士研究生学位资格审核)

培养办:马迎春(负责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

培养办:陈千山 崔显青(负责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

培养办:孟 威(负责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