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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025年05月19日 15:30

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2025年春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及学位授予工作,确保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哈师大党发〔2020〕2号)执行。现将2025年春季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依据论文外审结果,确定参加答辩人员名单,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中确定《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名单》,分学科在系统上传《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批表》,线上审批时间为答辩前的五个工作日。资格审查和论文评审结果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答辩,答辩委员会组成未经审批不允许组织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2.经审批后,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中填写《答辩委员会表决票》(份数按答辩委员会成员人数而定),在答辩前五个工作日内到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盖章(无校学位办公章表决票无效),并领取《授予学位审批表》。

3.组织论文答辩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中填写并整理好《答辩记录》(每位答辩人一份)、《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4.组织学生按要求填写《授予学位审批表》(一式两份)、《申请授予学位人员基本数据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整理好《论文评阅书》分别配入《授予学位审批表》中。

5.研究生论文答辩通过后,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讨论学位授予并形成决议,填写并整理好《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一式两份)、《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表决票》。各培养单位要在答辩后五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并提交全部归档材料,610日前报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6.参加2025季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需提供由学校统一安排采集的二寸蓝底新华社学历电子注册照片两张(在职教育硕士需学生本人提供二寸蓝底照片两张),背面写清专业、类别、姓名,交至学院负责老师处,由学院统一交到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以备学位证书使用。

7.学位授予相关档案分别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学院存档。要求存档的相关材料各学院必须有专人整理、保管,以便备查。

8.硕士、博士论文需刻录5份电子版光盘,其中4份交给研究生学院学位办,1份需留存图书馆(由学院自行与图书馆进行沟通、留存);博士学位论文另需1份纸质版论文。

9.2025619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根据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的名单,颁发学位证书。

研究生学位申请过程中形成的从学位论文评阅、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全部材料是记录和证明研究生申请和获取相应学位的重要档案材料,必须做好细致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请各学院严格遵照执行,保证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