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学院全体教职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准确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内涵和要求,保障学位授予质量,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生学院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学习会议。学院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副院长崔佳月作专题辅导。
崔佳月通过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从制定背景、根本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等进行详细梳理,重点介绍《学位法》的核心内容,包括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和学位质量保障等内容。
2024年4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是我国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为促进形成高水平人才体系提供了法治保障。此次专题学习会议的成功举行,进一步加深了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理解,推动我校贯彻落实明确了努力方向,为研究生学位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