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黑教学函[2019]21号)精神,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学籍学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现就做好我校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我校非定向入学的在籍研究生中父母年收入超过六万的,涉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采集和补录这部分学生的父母信息。定向入学的(在职)研究生不在本次统计范围之内。
二、工作内容
采集补录父母信息并核准学生信息
三、工作要求
1.本次信息核准和补录采取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形式,各学院应通知到每一位学生,保留好每一位学生“补录”或“放弃补录”的凭据并留学院存档以备核查。
2.申请补录信息的学生需填写《研究生核准和补录信息表》,并确认签字。因涉及学生和家长隐私,建议采用传统方式线下核准学生信息、采集父母信息,并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3. 由于教育部对此项信息补录工作有明确的截止时间,请各培养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我院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工作。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2月1日:研究生学院下发《学制内研究生核准和补录信息表》(附件1)和《超学制研究生核准和补录信息表》(附件2),请各培养单位及时查看下载。
2月23日:上报电子版预计补录人员名单(含学院、专业、学号、姓名四个字段)
3月2日:上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ycphsd@163.com;纸质版需院长或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到研究生楼419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翠屏 88060772
研究生学院
201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