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研究生同学:
研究生档案第一阶段整理清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在将档案清查情况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说明
1.清查对象:2018级博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清查材料范围:
(1)高中档案材料;
(2)本科阶段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应届无);
(3)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硕士学位授予审批表、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报到证(应届无),直博无此项;
(4)党团材料;
(5)其它材料:如获奖、工资关系、各类审批表等不在清查范围。
材料清查明细以表格内标注为准。处理意见见“备注栏”。
二、要求
1.学籍档案材料如不上交不予学籍注册,不予发放国家助学金;
2.不按照“备注栏”要求提交说明和材料的,不予学籍注册,不予发放国家助学金;
3.“备注栏”内标注本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材料的可以不上交任何材料;
4.要求必须提供相关材料的,请填写“附件1”;
5.如有疑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反映情况;
6.以上要求完成时间:9月30日前,上交地点:研究生院楼411,联系人:刘勇,电子邮箱:122077739@qq.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学院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