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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研究生档案清查情况的公示

2018年09月25日 15:02

2018级研究生同学:  

研究生档案第一阶段整理清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在将档案清查情况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说明

   1.清查对象:2018级博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清查材料范围:

1)高中档案材料;

2)本科阶段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应届无);

3)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硕士学位授予审批表、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报到证(应届无),直博无此项;

4)党团材料;

5)其它材料:如获奖、工资关系、各类审批表等不在清查范围。

材料清查明细以表格内标注为准。处理意见见“备注栏”。

二、要求

1.学籍档案材料如不上交不予学籍注册,不予发放国家助学金;

2.不按照“备注栏”要求提交说明和材料的,不予学籍注册,不予发放国家助学金;

3.“备注栏”内标注本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材料的可以不上交任何材料;

4.要求必须提供相关材料的,请填写“附件1”;

5.如有疑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反映情况;

6.以上要求完成时间:930日前,上交地点:研究生院楼411,联系人:刘勇,电子邮箱:122077739@qq.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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