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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3年12月04日 10:5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各位研究生:

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已接近尾声,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要求

(一)考核范围为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对应学期所开设的课程,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具体方式以培养方案要求为准。

(二)考试课程可采用开卷或闭卷两种形式,考查课程可以采用社会调查、教学实践、专题讲座、文献综述等形式进行,成绩评定标准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执行。

二、考试组织管理

(一)考试安排

1.本学期所开课程按学校规定都应于2024年1月5日(学生放假)前完成期末考核工作。全校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安排,其他课程考试由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安排。

2.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考核且符合缓考条件者,需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申请缓考,并按要求在考试前办理好缓考手续。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工作。做好监考教师安排和考场记录,并安排专人组织考试工作

(二)成绩提交

任课教师应在2024年1月20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录入成绩。全校公共课考试成绩单纸质版需一式一份,教师签好名后加盖学院公章,由开课单位统一上交至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

(三)教学档案管理

全校公共课试卷及成绩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保管,其他课程试卷等教学档案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管理,材料至少保存至学生毕业后2年,根据评估等要求可适当延长保存年限。

三、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

(一)公共课考试(含补考)时间和科目

 

1.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含补考)时间和科目见附件1

2.学生在开考前通过研究生教务系统查询每门课程具体考场安排情况。

(二)公共课考试相关要求

1.拖欠学费的研究生不允许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2.旷课三次或请假超过1/3学时的研究生不允许参加该门课程考试。

3.英语、日语、俄语均为闭卷考试。

4.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教育原理、政治理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均为开卷考试。

5.所有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6.参加考试研究生名单及考场安排将于开考前另行通知。

7. 参加本次重修、缓考研究生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申请并通过审批的名单为准。补考学生联系所在培养单位提出补考申请,各培养单位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29日前送至邮箱

8.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学院相关科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老师,88060243研究生学院419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老师,88060614研究生学院411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老师,88060542研究生学院421

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

                                               2023年12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