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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年06月24日 15:40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

实践基地是学校与相关行业单位围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开展合作建设的人才培养平台,是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活动所提供的相对稳定的产学结合重要场所,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实践基地的设立和管理工作,保证其健康发展、有效运行,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哈师大发〔2024〕2 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规定,现要求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构建长效机制

根据实践基地分类情况,院级实践基地由各培养学院自主设立并进行建设和管理,校级实践基地从院级遴选产生。

1.保证实践基地质量。院级实践基地设立应满足《办法》中要求的基本条件,保证实践基地运行长期稳定、规范有效。

2.规范实践基地名称。实践基地以专业类别进行命名,校级实践基地命名为“哈尔滨师范大学 XX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院级实践基地命名为“哈尔滨师范大学 XXXX 学院 XX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

3.签署合作协议。实践基地经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负责人及学院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学院基地建设负责人可与实践基地签订《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协议书》(附件2),实践基地签订协议1个月内送至研究生学院备案,并及时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维护相关信息。

二、规范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1.构建双导师负责制。实践基地协议签订后需在实践基地选聘符合学校兼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认定基本条件的实践导师,与校内导师一同指导研究生实践。

2.授牌备案。在实践基地实质性接收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后,培养学院可以对预期培养质量较高的实践基地进行授牌。授牌前向研究生学院提交《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授牌备案表》(附件3),牌匾模板由研究生学院提供。

3.成立管理工作小组。培养学院与合作单位联合成立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该实践基地的建设、管理及研究生实践活动的组织、考核等工作。

三、加强实践基地考核,引入淘汰机制

1.研究生学院负责对校级实践基地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各培养学院负责对院级实践基地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2.实践基地考核分为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院级实践基地中期检查一般安排在实践基地建设第 3 年进行。检查时基地建设负责人提交基地建设总结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介绍、取得的成效、活动纪实、经验总结、建设不足及改进措施等,要突出特色和亮点。)和基地建设成果汇总表。终期评估一般安排在校级和院级实践基地建设期满时进行。终期评估时基地建设负责人提交基地建设验收报告(附件4)和基地建设成果汇总表(附件5)。评估结果为不合格,不能继续合作;评估结果为优秀、合格的实践基地,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协议,未续签者自动终止合作。

3.做好实践基地建设和考核材料归档工作,基地建设总结报告、基地建设验收报告、基地建设成果汇总表等材料至少保存至研究生毕业后 6年,以备学位点评估检查使用。

四、其他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文件要求于10月25日前完成现有院级实践基地的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工作。

2.未尽事宜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执行。

                                     研究生学院

                                   2024年6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