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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补考、缓考、重修工作的通知

2026年02月27日 10:3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办法》(哈师大发〔202433号)文件相关内容规定,现将2025-2026学年第学期研究生课程补考缓考、重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考工作相关安排

1.补考科目

本次补考包括研究生公共必修课与专业课两个部分。研究生公共必修课补考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专业课补考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

序号

补考科目

补考时间

教室

1

外国语(英语)、外国语(日语)、外国语1(英语)、外国语2(英语)、外国语(俄语)                    〔硕士〕

2026年3月18日

9:00-11:00

研究生学院

412教室

2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自然辩证法概论、教育原理、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研究方法  〔硕士〕

2026年3月18日

13:30-15:30

研究生学院

412教室

3

第一外国语(英语)、第一外国语(俄语)、第一外国语(日语)、第二外国语(英语)、第二外国语(法语)          〔博士〕

2026年3月18日

9:00-11:00

研究生学院

435教室

4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博士〕

2026年3月18日

13:30-15:30

研究生学院

435教室

2.补考流程与要求

1)参加补考的研究生须于2026年3月10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线上申请补考。

2)参加补考的研究生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按照补考时间准时到达指定教室参加补考。

3)补考科目的课程考核成绩为试卷成绩。超过60分的按60分记录,不足60分的按实际分数记录,平时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4)未及时办理补考手续的研究生,视为自动放弃,研究生学院本学期不再单独组织补考。

二、缓考工作相关安排

1.缓考研究生指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突发疾病、重大家庭变故、参与学校组织的重要学术活动或竞赛等)无法按时参加原课程考试,且在考试前向研究生培养单位办理过缓考手续的研究生。

2.研究生缓考的考试时间与补考时间一致成绩记录方式与正常考试一致,即平时成绩与试卷成绩。参加缓考研究生在补考时间内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缓考资格,视为旷考,成绩按0分记录,不予补考机会。

3.同一门课程只能申请一次缓考,缓考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须参加重修。

三、重修工作相关安排

1.重修对象为补考后仍不及格或因特殊原因未参加补考的研究生。

2.重修科目涵盖研究生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公共必修课重修,由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专业课重修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

3.参加课程重修的研究生须于2026年3月1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线上申请重修。重修课程结束后,按照正常课程考核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按照实际考核成绩记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办法》(哈师大发〔2024〕33号)规定执行。

4.未及时办理重修手续的研究生,视为自动放弃重修资格,研究生学院不再单独组织重修。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