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业实践的目的及要求
目的:专业实践的目的是了解社会、接触专业领域的实际场景、增强劳动意识和建设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要求:各培养单位要按照本专业领域制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规定》,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实习实践教学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1.研究生必须到本单位签约的实践基地进行实习,并由我校聘任的本基地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实践,并保证实践时间达到教指委及本领域《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
2.带队教师要与实习基地及基地导师明确实习实践的目的、内容和日程安排等基本事项,校内导师要与基地导师明确实习实践的具体任务和职责。
3.各培养单位及领域负责人要组织专人定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经常与基地及基地指导教师沟通,指导实习实践工作、了解学生实习实践情况,加强过程管理。实践领导小组要进行实习中期检查工作,并形成报告交到研究生学院。
4.校内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参与,并且至少每2周一次到基地与基地指导教师沟通、与研究生见面,及时了解实习实践进行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5.实习生应按照实习基地的时间出勤,并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应予降等,或按不及格处理:
(1)累计事假8—10天、病假12—15天、无故缺勤2—4天,按降等处理。
(2)事假超过 10天、病假超过15天、无故缺勤4天以上,实践工作不认真负责,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预计任务的,违反学校或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其他不符合实践要求情况者,按不及格处理。
6.实习所需材料(包括《实习实践手册》)由各培养单位根据本专业领域特点设计、制作,研究生要填写好《实践手册》,每个阶段的考核材料均需存档备查。
二、工作安排
1.成立实践领导小组及基地工作小组
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须成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实践基地须成立本基地的实践工作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及责任分工。
2.专业实践准备及动员工作
实践工作前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召开本学院实践工作动员大会,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并宣讲本专业领域《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实施细则》《哈尔滨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规定》,部署实践任务,明确相关要求和责任。
3.材料报送
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实践计划(后附实习安排表)及领导小组名单、各基地工作小组名单加盖公章后于8月31日前上报研究生学院培养办(研究生院楼427室),同时上报电子版。学生个人实践计划由各培养学院留存。中期检查报告于十月中旬上交。
4.检查巡视
研究生学院将不定期对各专业类别的实习实践情况进行抽查;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要对实践情况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加强同实践单位的联系,切实对研究生实践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总之,各培养单位要按照本专业领域制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规定》,加强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实习实践教学,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人 刘海龙 崔显青
联系电话:88060152 88060032
邮 箱:cuixianqing2011@163.com
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规定》
2.实习安排表
注:请有关培养单位假期积极进行调研、做好两手准备,若因疫情影响学生不能正常进入实践基地,要根据本专业的特点积极主动与实践基地进行沟通调整实践方案,既要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也要保证学生的安全。
研究生学院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