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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科技小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16日 10:53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建设第二批科技小院及科技小院集群的通知》(教研厅函{2024}4号),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科技小院建设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均可组织申请建设科技小院。

二、建设类型

第二批科技小院根据组织形式分以下两类:

(一)单个科技小院

1.农业产业类科技小院。聚焦区域内的主导农业产业,推广普及先进农业技术,以涉农专业为主,研究解决农业生产或全产业链过程中的实际生产问题。

2.综合类科技小院。聚焦当地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鼓励多门类多类别多学科共建,合作研究解决乡村振兴过程中“三农”问题。

(二)科技小院集群

聚焦农业生产或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牵头院校为主体组建科技小院集群,打造多学科联合攻关、农业技术转化推广的综合性创新平台。按照服务对象属性不同,分为区域科技小院集群和产业科技小院集群。重点支持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以及农技推广力量薄弱地区建设科技小院集群。

三、申报条件

1.每个科技小院须有1位以上学术水平高、实践能力强、与当地有一定合作基础的专业学位导师担任首席专家,且组建的小院专家团队不少于2位。

2.每个科技小院派驻研究生不少于3人,其中常驻小院学生不少于2人(每年入住时间不少于120天,完成100篇日志)。

3.每个科技小院须有一个依托合作单位,如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协会、合作社、园区等。依托合作单位提供科技小院师生的基本食宿条件和安全保障。

4.每个科技小院须有基本的运行经费保障,保证支持小院师生的交通费及入住学生的生活补贴(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天50元,按实际入住天数计算)和人身保险等。

5.每个科技小院集群至少包含5个及以上单个科技小院。

工作安排

1.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组织本单位进行申报。

2.根据《通知》要求拟定科技小院名称,并如实填写《科技小院研究生培养实施方案》。

3.各培养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

4.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上报材料要求

1.科技小院研究生培养实施方案附件2七份

2.学院申报科技小院推荐汇总附件3一份

3.学院申报科技小院集群汇总推荐表(附件4)一份

4.附件电子版发至邮箱chenqianshan@126.com


上报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10:00

地点:研究生院楼411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8060614    




                                    研究生学院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