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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2018年01月03日 11:03

关于开展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鼓励各培养单位积极开发高质量的教学案例,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组织开展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提交案例应为教学案例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硕士)相关课程教学需要,符合真实性、原创性、知识性、叙事性、启发性等要求,关注当前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要问题。

2. 教学案例分教育管理类、学科教学类、教育活动类三种类型,案例编写者自主判断案例所属类型,提交的教学案例须以统一的入库标准为依据(见附件1),并符合相应类型案例的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见附件2)。

3. 本次征集工作不接受个人提交的教学案例。各培养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教学案例进行初审,初审通过提交到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聘请专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提交到教育专业学位教指委。

4. 提交的教学案例不得有著作权争议,案例编写者须签署作者授权书(见附件3),同意该案例授权给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5. 通过学校评审推荐到教指委的案例立项资助3000元,若进入教指委二审追加资助3000元,若入选国家案例库再追加资助6000元。

6.各培养单位提交案例截止时间2018310日。电子版发送至cuixianqing2011@163.com, 纸质版一式五份交至研究生院楼419.    

联系人:刘海龙88060152,崔显青88060032  

附件1: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

附件2:不同类型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含参照案例)

附件3:作者授权书

附件4: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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