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鼓励各培养单位积极开发高质量的教学案例,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组织开展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提交案例应为“教学案例”,须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硕士)相关课程教学需要,符合真实性、原创性、知识性、叙事性、启发性等要求,关注当前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要问题。
2. 教学案例分“教育管理类、学科教学类、教育活动类”三种类型,案例编写者自主判断案例所属类型,提交的教学案例须以统一的入库标准为依据(见附件1),并符合相应类型案例的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见附件2)。
3. 本次征集工作不接受个人提交的教学案例。各培养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教学案例进行初审,初审通过提交到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聘请专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提交到教育专业学位教指委。
4. 提交的教学案例不得有著作权争议,案例编写者须签署作者授权书(见附件3),同意该案例授权给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5. 通过学校评审推荐到教指委的案例立项资助3000元,若进入教指委二审追加资助3000元,若入选国家案例库再追加资助6000元。
6.各培养单位提交案例截止时间2018年3月10日。电子版发送至cuixianqing2011@163.com, 纸质版一式五份交至研究生院楼419室.
联系人:刘海龙88060152,崔显青88060032
附件1: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
附件2:不同类型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含参照案例)
附件3:作者授权书
附件4: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