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开展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结题工作,2012年以来立项未按期结题的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2014、2015年立项未按期结题的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2018年申请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需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及时结题,现将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上交要求
1.《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验收报告》(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2.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验收报告电子版发送至y88060772@163.com。
4.材料上交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11日,由各学院统一上交至研究生院427室。
5.联系人及电话:杨翠屏 88060772。
二、相关说明
1、2018年以前未按期结题的项目依据原《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附件2)及原《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进行结题。
2、2018年申请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按《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哈师大发〔2018〕51号)及《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 哈师大发〔2018〕52号)进行结题。
3、对于不按期结题和完成质量不高的项目,项目申请人和负责人不能申请2019年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
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验收报告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
附件3: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4: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 哈师大发〔2018〕51号)
附件5: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 哈师大发〔2018〕52号)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