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切实建设良好师风,推动我校研究生导师更好地履行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圆满完成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队伍,高质量落实学校党委工作部署,特制订本方案。
一、参加范围
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含我校招生简章内公布的实际指导研究生的校外导师)。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7日至11月26日。
三、活动内容
(一)政策法规学习。开展师德师风方面政策法规专项学习,研究生学院编制并下发《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学习师德师风建设政策法规文件汇编》,各培养单位向全体导师布置自学任务,组织辅导报告、交流研讨等形式的集中学习,真正使每位导师明晰党中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关于师德师风方面的政策法规,增强法规法律意识,筑牢依法施教防线。
(二)签署师德师风承诺书。各培养单位要组织师德师风承诺书签署仪式,全体导师要签署承诺书,公开做出承诺,自觉接受监督,营造庄重的仪式感,使导师真正地感受到使命神圣和责任重大。
(三)开展师德师风常态培训。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导师培训的必修模块,贯穿导师教育全过程。各培养单位要坚持师德师风建设的常态化,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作为学科建设及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基础环节,紧紧立足本单位本学科本专业的特点,通过辅导报告、研讨交流、视频学习等方式定期开展主题培训,不断提升导师师德师风建设水平。
(四)开展先进事迹学习。各培养单位要举行先进研究生导师事迹学习活动,充分发挥优秀导师立德垂范榜样效应,切实增强导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凝聚力,努力营造师德师风建设浓郁氛围。
(五)加强师德师风监督。各培养单位要善于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处理苗头性问题,以教育部通报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典型案例、教育厅通报师德失范典型案例和我校师德失范典型案例为主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学习方面典型案例,发挥教育、警示、震慑作用,从警示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督促广大导师增强底线意识。
(六)坚持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各培养单位严格落实《哈尔滨师范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发挥反向激励作用,切实推动师德师风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高质量的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认真研究落实本方案,部署本单位工作安排,切实承担责任,做到思想发动到位、顶层设计到位、组织保证到位、具体措施到位,确保各项活动顺利推进。
(二)营造学习氛围。各培养单位要广泛宣传,注重传统宣传与现代宣传结合,通过条幅、海报、新闻报道等形式,带动感召全体研究生导师积极参与到师德师风建设中,营造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注重工作创新。各培养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师德师风建设的切入点,在形式、载体等方面创新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强化经验总结。各培养单位要注意整理保存活动文字、图片及视频等档案资料,总结此次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注重凝练特色,逐步打造师德师风建设品牌。
五、上交材料
各培养单位在活动结束要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包含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不足及下步打算等部分。2023年11月27日前,请各单位将工作总结报告、《(单位)导师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日程表》、承诺书及其他相关活动档案材料(如活动照片、录像、新闻报道截图、辅导会讲稿PPT、交流讲话发言稿、学习心得等纸质版及电子版)上交研究生学院423室杨翠屏处。
附件1:《(单位)导师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日程表》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学习师德师风建设政策法规文件汇编》
研究生学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