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的工作即将开始,2016年度由于特殊原因,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暂停,为顺利进行今年的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现就具体情况做以下几点说明:
1.学校目前正在对2016年度上报的所有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材料做全面审核工作,如果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哈师大发【2015】17号)要求审核通过,则直接认定其2017年度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招生资格(超龄者除外)。如果审核未通过的教师,学校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各培养单位,单位及时通知到个人,可再参加2017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认定。
2.按照学校成果唯一性使用要求,如果同为哈师大的老师,同一成果只允许一人使用且今后不能变更,双方需要签订承诺书。各培养单位要将这一要求通知到各位教师。在2016年申报材料中存在以上情况的,请在下周三之前将承诺书提交到研究生学院。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学校近期将发布通知,继续做好2017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招生资格认定工作。2016年度未通过人员及2017年度首次申请人员按照时间要求上交材料,参加评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