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4〕101号)(附件1)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1.本次采集博士导师范围:截止2024年8月31日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导师(含尚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和兼职导师)。
2.本次采集博士生范围:2023-2024学年具有过本单位学籍和2024-2025学年初入学的博士在校生。
二、采集程序
各培养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信息,填写《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表》(附件3)内全部6个表格,并报送到研究生学院,由研究生学院将博士生导师信息上报至教育部采集系统。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
2.数据填报严格按照《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2)要求,否则将无法上传数据。
3.提交要求。请各单位于10月22日下班前完成《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表》填报工作,将压缩文件命名“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表+学院”发送至y88060772@163.com。将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研究生院楼423室。
联系人:杨翠屏,联系电话:88060772。
研究生学院
2024年10月16日